(卫生部公告2012年 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人参(人工种植)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pdf
卫生部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