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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分为三大类 林下参不是林下籽
发布时间:2016-08-23   浏览次数:7070

国家参茸中心 仲伟同 武伦鹏 


   人参分类是在国内多次研讨会、座谈会的基础上,充分征求人参生产、销售、管理、科研、教学及销区等有关专家的意见形成的,对促进我国人参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参的标准分类主要理论依据是人参的植物生态学和人参的植物形态学。人参的植物生态学特征决定人参的植物形态学特征,而且这种分类与沿用至今的中国和亚洲各国传统鉴别方法(五形鉴别人参)相吻合。2006年吉林省政府吉参推办“关于统一人参分类的通知”明确把人参分为三大类:野山参、移山参、园参。 
   野山参是自然或模拟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下的人参。 
   200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文下发国标委农轻函[2003]88号文件“关于批准GB/T18765-2002野山参分等质量国家标准第一号修改单的函”确定“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下的野生人参或林下籽经过若干年后完全具备野山参特征的视为野山参”,正式将林下籽列入野山参范畴。这项国家标准的修改,为解决我国人参产业参地和林地的矛盾,保护野山参稀有物种,为我国人参产业可持续性发展解决了关键的问题。 林下籽(籽海)的出现比园参还要早。初期,放山的人采集野山参籽撒播在别人不易发现的深山老林中,让其自然生长,经过二、三十年后挖出,这种人参产地叫做籽海。据专家考证,籽海的“海”字代表集中撒播和自然繁衍形成的群体。农村公社化时期,东北林区进行大规模的林下籽撒播,形成了现在的野山参基地。当地政府、林业部门和参农订立协议,对这些山林实施封山,不搞林木采伐,保证林下籽的生态环境。林下参是在国家有关林业政策和法规以及国家“天保工程”出台实施后才出现的。国家严格控制审批参地,园参种植受到很大限制(六年园参需两次砍林)。参农在林间间种人参,锄草、杀虫、移栽,如同园参栽培,这种参叫林下参。林下参与林下籽有着完全不同的概念,是不同的种类。林下参与林下籽生长的生态条件不同,生长的速度不同,形态特征也不同。因而林下籽已划入野山参范畴,林下参则不可能划入野山参范畴。“野山参移栽(包括林下籽)有野山参特征”。这进一步证明移栽和不移栽的区别,只有野山参移栽的才能是移山参。园参本来就要翻栽,不翻栽不长。有的野山参栽时就有十几年的,因为太小,栽2-3年再挖出,重量就会增加两倍。林下籽生长周期长,20年左右外观才能具备野山参五形特征,有的参农将十几年的林下籽移栽,结果成了移山参。移山参国家标准近期审定,下半年颁布实施。 
   园参是人工栽培畦床管理、需要两年就翻栽的人参,生长4-5年就可以做货。今年,园参出台八个国家标准,分别是红参分等质量、生晒参分等质量、保鲜人参分等质量、活性参分等质量、鲜人参(园参)质量标准、糖参分等质量、大力参分等质量、蜜制人参分等质量。 
   近几年来,参农人参栽培技术有了很大提高,实施了标准化管理,特别是在控制农药残留上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方法,提高了人参的质量,为人参加工和出口打下了良好基础。 目前,全国人参市场比较混乱,特别是野山参市场,有关鉴定机构要加强监督和规范。希望各检验机构的专家把握移山参和野山参鉴定标准,在引用标准方面要规范化,不要用GB/T18765-2002国家标准去鉴定山参,也不要用2005中国药典去鉴定野山参。有人还用GB/T18765-2002国家标准去鉴定移山参,这样做都是错误的。 
  近日我国将有12项人参国家标准要进行审定,今年下半年新的人参国家标准将要出台,用来指导和规范我国人参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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