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资质认证 中心简介 专家介绍 公正声明 质量方针 国认实函 专家论坛 标准文献
公 告      公 告      公 告      通 告      公告      关于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称变更及启用新公章的公告      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疫情期间野山参检验业务实行预约制度的通知      鉴定日期为2017年12月14日证书编号为201760771-201761045号段查询时请在编号后加入识别码M,详情点击此公告       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专家论坛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家论坛
吉林省林下籽产业现状调查
发布时间:2016-08-23   浏览次数:2379

4月14日至5月16日,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同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根据省局部署,围绕国家《野山参分等质量》标准宣贯工作落实情况,对我省人参产业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调阅当地政府统计资料、规划文件、企业项目计划书,查阅当地县(市)誌,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参农进行座谈,现场踏查林下籽基地等方式,力求具体地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此次调查走了我省吉林市、白山市、通化市和延边州等东部四个地区及相关县(市)。得到了各地区和县(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协作,得到了相关企业和参农热情呼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林下籽的出现已有400多年,与园参几乎同时产生,大面积播种始于1958年人民公社时期。80年代初,在农村大包干改革中,有些集体林下籽基地拍卖给个人,如抚松等县,使林下籽面积得到扩大。近年来国家实施天保工程,我省实施生态省建设,严格控制或停止审批参地,一时企业、林区职工和参农转向林下籽种植。国家修改野山参标准,将林下籽划入野山参范畴后,林下籽产业效益预期大增,进一步刺激了林下籽产业社会投入。

    (一)林下籽现有面积约53.8万亩。

据调查组统计资料初步显示:“我国林下籽产地集中在东北三省,吉林、辽宁、黑龙江总面积为50.3万亩左右(面积计算时零星的参农个体面积不好计算,当地政府估计数量不少,参农秘而不宣,所以没有计算在内;50.3万亩包括占林地面积,其中林下籽密度、存活率等相差较大)。其中:吉林省播种面积最大,约37.4万亩(通化15.2万亩、白山11万亩、桦甸7.45万亩、延边3.75万亩),占全国的69.5%;辽宁省集中在恒仁、宽甸两县约有13万亩,占24.2%;黑龙江省约有3.4万亩,占6.3%。
    (二)林下籽产业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趋势。

国家修改《野山参分等质量》国家标准,将林下籽纳入野山参范畴以后,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和参农种植林下籽的积极性。主要表现为:

1林下籽种植呈现企业化趋势。例如:通化京申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总部在上海的公司投资,一期工程已投入2000余万元(人民币),播种林下籽1000多亩;二期工程3000万元投入正在实施。该项目预算总投资为1.79亿元,企业经营规范,技术规程比较齐全。还有桦甸隆泰生态、集安嘉禾集团等等。由于林下籽产业效益预期好,二、三产业资本开始流入。这种趋势对于林下籽产业的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具有很大好处。

2、社会资本强势流入林下籽产业。桦甸市二道甸子镇是生态条件强镇,发展林下籽具有历史基础,2003年投入林下籽产业社会资本超过2000万元,势头强劲。再如:抚松县关东野山参基地(林下籽)资产价值评估达9800万元。广东客商与基地签署合同,从2003年起将分期十年进行投入,每年投入100万元。

3、企业和地方政府将林下籽产业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项目,已向国家申报。如:通化京申、集安嘉禾、桦甸隆泰、抚松关东绿色生态园等,这些企业重视标准化,进行ISO国际质量认证和GAP认证。

4、企业和参农利用良好的林区生态环境,以林下籽为主业,兼营林蛙、养鹿、药材栽培、搞药厂和饮品加工等。根据林下籽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采用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式,以当期效益好的多种经营项目弥补主业。

5、现有林下籽基地大面积的从50年代末延续下来,早已进入收获期。如:桦甸二道甸子参农钟海说:“如果价格合适,2004年可做货500Kg”。通化京申可做货500 Kg左右,隆泰可做货450 Kg左右,靖宇同仁堂可做货250 Kg左右,抚松县关东野山参基地早在1992年和1995年分别以《山参生态条件和生育规律及综合护育技术》,获得农业部和国家科委“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科技成果奖”,今年可做货200公斤左右等等。

    (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应政策措施相继出台。

调查组此行受到了各地区和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的热情协助,而且在通化市意外地见到了闻风赶来的辽宁省地区领导及企业负责人。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地出台了相应政策支持林下籽产业。例如:对于通化京申林下籽基地,当地政府和林政部门规定,合同期限为30年,视情况可延期,还与企业制定了林区防火措施规范,严格规定林下籽沟系林区实行封山,合同期内不采伐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入封山林区,擅自进入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等等。集安、抚松、靖宇、敦化、安图、汪清等地政府协调林政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林下籽产业。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统筹规划林下籽产业。林下籽的生产并非适合所有林地。林下籽生长环境条件要求十分苛刻,必需土质、湿度、坡向、坡度、海拔高度、地上树种、自然遮光率等多种条件同时得到满足才行,且生长缓慢,存活率低,长到20多克重,具备五形,一般需要20年左右的时间。且连片林下籽基地如何不施用农药防治病害、虫害、鼠害等,还需在实践中摸索。因此,发展林下籽产业不仅要积极,还要稳妥,要防止盲目性,避免一帮轰。

建议由省政府统筹安排,收集、总结、提升以往企业和参农的实践经验,对适合林下籽生长的生态环境条件整理成指导性材料,以规避盲目性和损失。对林区沟系、土质等进行全面调查,掌握适宜林下籽生长自然条件沟系数据资料,对各基地进行规范指导。

    (二)实施标准化规范。抓紧制定林下籽相关标准和栽培技术规程,规范林下籽种质、播种、看护、做货等全过程,用标准化统一规范林下籽产业。严格按照国家野山参标准要求,通过林下籽相关标准和栽培技术规程,保证林下籽“自然生长”的限制性条件。林下籽不得移栽、不得施肥、不得检出农残等等。

    (三)林政等政策问题。建议省政府协调出台相关政策,对林下籽播种林区沟系在承租期限、控制采伐、制定切实防火措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林下籽播种林区沟系实施封山养护。并筹用部分国家“天保资金”,养护森林发展林下籽,抢先做大做强这一产业,以促进和保障林下籽产业发展,巩固和确保我省人参产业领先地位。

    (四)关于理论问题。将林下籽纳入野山参范畴,在我国理论界和人参业界已不存在原则分歧。但还有个别学者和部门主张将移山参也纳入野山参范畴。林下籽与移山参最大区别就在于 “移”。在理论上,移栽后快速生长的移山参与野山参有明显特征区别,在实践上,市场和消费者根本不可能接受移山参为野山参。

    (五)推进吉林人参优势工程。我省东部林区实施“天保工程”,全省实施生态省建设,林下籽产业无疑是我省保持和发扬光大人参产业优势的有效途径,希望省政府给予重视。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在吉林省来之不易。国家参茸中心成立二年来,起草了国家《野山参分等质量》标准和国家《移山参分等质量》标准,修改了“野山参”标准。正在着手起草林下籽栽培技术规程,计划编写林下籽生态环境条件技术手册。目前在省局指导下选择省内重点人参和林下籽企业准备建立“国家人参标准化基地”和“国家野山参标准化基地”等等,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希望省政府给予国家参茸中心在政策、舆论和资金上的支持。

              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版权所有 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吉ICP备12004606号-1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地址:吉林省· 延吉市长白山西路8229号  电话:(0433)2661223  传真:(0433)2661228  技术支持:创业软件